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

室內設計的依據

室內設計既然是作為環境設計系列中的一「環」,因此室內設計事先必須對所在建築物的功能特點、設計意圖、結構構成、設施設備等情況充分掌握,進而對建築物所在地區的室外環境等也有所瞭解。

具體地說,室內設計主要有以下各項依據:

一、人體尺度以及人們在室內停留、活動、交往、通行時的空間範圍
首先是人體的尺度和動作域所需的尺寸和空間範圍,人們交往時符合心理要求的人際距離,以及人們在室內通行時,各處有形無形的通道寬度。

人體的尺度,即人體在室內完成各種動作時的活動範圍,是我們確定室內諸如門扇的高寬度、踏步的高寬度、窗台陽台的高度、傢俱的尺寸及其相間距離,以及樓梯平台、室內淨高等的最小高度的基本依據。涉及到人們在不同性質的室內空間內,從人們的心理感受考慮,還要顧及滿足人們心理感受需求的最佳空間範圍。

從上述的依據因素,可以歸納為:
1、靜態尺度;
2、動態活動範圍;
3、心理需求範圍。
返回列表